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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语委组织对西安市进行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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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促进我省在本世纪初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按照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要求,省语委于2006年1月4日至1月6日对全国一类城市西安市进行了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省政府、省语委高度重视这一活动,于2005年12月30日专门召开会议,协调安排这次评估工作。
省语委组成评估团,由朱静芝副省长任团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薛汉军、省教育厅厅长胡致本任副团长,专家组成员由语言文字工作干部、语言文字专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员等28人组成。教育部、国家语委派出了由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为组长的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观察组,对评估活动进行具体指导。省语委副主任、省教育厅厅长胡致本出席了评估汇报会和总结会并作重要讲话。
评估过程中,评估团听取了西安市副市长张道宏代表西安市政府所作的汇报,并分4个小组对西安市的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公共服务行业等4个主要领域进行了实地考察评估,4个小组的组长分别是省人事厅副厅长邢可利、省教育厅副厅长吕明凯、省新闻出版局助理巡视员宋建昌和省工交办副主任田力,抽检单位包括西安市政府办公厅、西安铁一中、西安电视台、西安中心医院等22个单位,评估团通过听、看、查、座谈等形式,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30多次,座谈人数200多人次,查阅档案资料共260卷(册),完成问卷人数160人,完成了对规定项目和内容的考查。
通过两天的检查评估,评估团研究认为:西安市现阶段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并达到了较高的规范化水平,基本能够适应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评估团认为,西安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语言文字工作,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到政府的议事日程,以政府令颁布了《西安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工作制度,工作机构得到了充实和加强,工作经费基本得到保证。语言文字工作宏观管理机制基本形成,实现了“三级管理”的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增强了语言文字管理能力,并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城市综合管理体系,强化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初步形成了“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机制。各有关部门积极作为、协同开展各项工作,进行了积极有效的尝试,如很多街道办事处建立语言文字工作机构,并设立联络员、宣传员、监督员、执法员,形成了较成熟的监管模式,全市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4月西安市以政府令颁布了《西安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管理规定》,标志着西安市在语言文字地方法规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语言文字工作走上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轨道。目前,普通话和规范字已经成为机关公务、教育教学、媒体宣传和公共服务的用语用字。
评估团还就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继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的力度,西安作为历史文化古城,是世界闻名的旅游城市,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和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认真领会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要求,必将对城市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二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加大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与协作,积极开展执法实践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用字的规范程度。三是希望西安市以这次评估为起点,寻找差距,改善薄弱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好所辖区县和农村地区的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推动三类城市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评估总结会会场

教育部语用司副司长张世平讲话

教育部语用司文字处处长作评估辅导培训

胡致本厅长出席会议

教育部观察组成员、北京市语委办主任吴晓燕

省人事厅副厅长邢可利查看文字环境

吕明凯同志主持汇报会议

部分省市观摩人员听取会议

党政机关组反馈评估意见

评估汇报会

评估组成员认真接受教育部的培训

评估组对市政府办公厅进行评估

评估组对受评单位进行问卷调查

评估组对西安市教育局进行评估

西安市副市长张道宏汇报语言文字工作

西安市教育局局长张建国参加汇报会

西安市政府、语委会听取反馈意见

学校组反馈评估意见

专家检查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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